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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2-20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了解, 中汇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鉴于
公司和中汇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已有多年合作经验,且该会计师事务
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项目收费等各个方面均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认可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经了解,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
商务条款与浙江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农商银行”)存
在存款类日常交易;公司与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长合天然气有
限公司、石嘴山市瀚达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出售燃气表的日常交易;石嘴山市星泽
燃气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石炬天然气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华辰兴业天然气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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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石嘴山市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存在车用天然气的采购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方国升先生自2013年2月1日起担任龙湾农商银行董事,龙湾农
商银行自2013年2月1日起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持有星泽燃气45%股权,且
公司董事张华担任星泽燃气董事,公司与星泽燃气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分别间接持有瀚达实业、石炬天然气、兴业天然气、长合天然气33.5%、60%、
60%、24%股权,因此,公司与前述主体的交易构成了日常关联交易。在遵守上
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与前述主体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此项安排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龙泉                          原红旗                          沈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