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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6-11-01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6‐103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卡股份”)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关于核准金
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开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 2244 号)的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在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号:2016-093)。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信仪表”)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天信仪表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持股比例为 98.54%。
    现将本次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6年10月26日,天信仪表取得了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重新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金卡股份取得天信仪表之98.54%股权。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一)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购买资产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
成。上市公司需就本次重组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
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
机关办理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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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上述事宜正在推进过程中,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还需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事
项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三)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承
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
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有关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及承诺的具体
内容请参见《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修订稿)》等文件。
    三、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金卡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策、审批、核准和标的资产交割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之标
的资产已过户至金卡股份名下,金卡股份已合法持有标的公司98.54%的股权。本
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对上市公司不构成重大法律
风险,对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律师核查意见
    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金
卡股份已合法取得天信仪表98.54%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
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和障碍。
    四、备查意见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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