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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1-17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信仪表”)向银行
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是为满足
天信仪表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天信仪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在为其提供担保时,
将严格审查其还款能力、项目风险及收益等,审慎开展担保,以保障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由于少数权益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考虑到本次担保的风险性和效率,
公司同意少数权益股东不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
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
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下属子公司杭州谷卡智能系统有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1859.30 万元,无逾期担保金额。此外,
并未发生其他担保情况。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天信仪表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龙泉                 原红旗                          沈文新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