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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1-17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6‐108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
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1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5日,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金乔街15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 上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11 月 1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1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2
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2016年11月25日16:30前送达
公司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国升

       电话:0571-56615623

       传真:0571-5661562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金乔街158号

       邮政编码:310018

       2.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期
间,请勿录音、拍照、摄像。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349”,投票简称为“金卡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6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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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卡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持股数量: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入相应投票股数或打“√”明确表示意见。
如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反对议案,请在“反对”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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