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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关于公司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03-16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7‐033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或“金卡股份”)与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
山燃气”)、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签订的
战略合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实施的具体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因本协议是各方合作的开始,故暂时无法预计协议
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在正常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2017年3月16日,公司与佛山燃气、中国电信在佛山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三方出于对佛山市政府“互联网+”发展计划的响应,与自身业务转型发展
的需要,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旨在借助各方在各个技术领域的雄厚实力,积
极试点NB-IoT窄带物联网技术在智慧燃气领域的应用,主要基于创新的物联网
技术,联合在户表集抄、管网监测、燃气信息化应用整合等领域展开合作,应用
NB-IoT窄带物联网技术,搭建抄表实验室测试平台,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远程
抄表、数据分析和监控的试点,并选取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有规模、有目标的阶
段性尝试和探索。
    协议签署后,各方将共同致力于推动“智慧燃气”在城镇燃气智能化管理层
面的应用,并积极促进“智慧燃气”技术在佛山的落实与发展。还将共同组建 “佛
山智慧燃气项目联合工作组”,针对智慧燃气和物联网领域开展需求分析,强强
联合,推动佛山公共服务业的云网融合改革创新,共同打造“互联网+智慧燃气”
的行业标杆。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2.1 佛山燃气
    名称: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尹祥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600456073048K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的设计、施工、储存、经营、输配、销售,燃气相关产
品的销售、维修和服务;以下经营项目由属下分支机构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储存、
销售。
    2.2 中国电信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营业场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35 号
    负责人:胡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600748014859A
    经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以上项目
凭有效许可证书经营);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
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
和维修;广告业务。
    以上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签订无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试点合作目标
    三方互相配合,组织设备供应商、服务商资源,就佛山燃气 NB-IoT 智能抄
表项目,共同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加快 NB-IoT 网络建设覆盖,制订技术实施规


                                                                   -1-
范,联合进行项目试点和规模推广,探索业务运营的新模式。前期,由三方联合
选取试点区域,开展技术验证;后期,基于试点成果,总结经验进行规模推广。
最终实现新一代智能抄表技术在佛山本地的普及应用、助力佛山燃气燃气业务管
理的“互联网+”转型。
    (二) 试点合作内容
    1、共同组建“智慧燃气联合工作组”
    三方共同组建“智慧燃气联合工作组”,针对智慧燃气和物联网领域开展需
求分析,新解决方案开发和试点,联合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联合试点燃气领域物
联网和“互联网+”转型新解决方案,并探索智慧燃气新模式,加快服务于佛山
燃气的信息化建设及“互联网+”进程。
    2、共同推进 NB-IoT 智慧燃气的技术试点和成果推广
    基于创新的物联网技术,三方联合在管道监测、户表抄表、燃气信息化应用
整合等领域展开合作。在甲方指定的一处小区开展 NB-IoT 远程抄表、数据分析
和监控试点,并基于试点成果,进行规模复制推广。
    3、共同探索“互联网+燃气”
    基于“互联网+燃气”的需求,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通
信技术,推进燃气网络规划及建设、信息化改善等工作,加快燃气的“互联网+”
转型;结合试点评估结果,探讨设备的智能化管理,建立智慧燃气的应用模型、
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实时监控和提升生产经营效率。
    4、共同推动“燃气行业”标准化
    三方共同推动智能燃气终端的传输技术 NB-IoT 标准规范化、探索燃气行业
应用层标准规范的形成,并向整个燃气行业推广,最终目标形成智慧燃气的行业
标准化。
    5、试点效果评估
     在佛山燃气指定的区域开展远程抄表、数据分析和监控的试点,从抄表业
务成功率和数据上/下行传输成功率等参数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细项
可由三方后续协定)
    6、共同申报国家、省、市、区有关科技攻关项目
    对于上述各个业务领域的优秀合作成果,三方一致同意,在条件具备时,互


                                                                  -2-
相配合,进行国家、省、市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
    (三) 试点工作三方职责分工
    佛山燃气:负责燃气行业的战略目标和需求梳理;确定试点区域,配合中国
电信、金卡股份完成网络部署、平台对接和外场测试。负责试点成果的规模商用
和行业标准化。
    中国电信:负责组织整体方案规划,包括网络方案和平台方案;提供试点所
需的无线频谱资源和机房环境,组织金卡股份开展外场测试及试点效果评估验证。
    金卡股份:负责智能燃气表的整表开发和优化,以及入户安装调测;推动
NB-IoT 技术在燃气行业的规模应用和行业标准化。
    (四) 试点合作保障
    三方承诺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或工作方案,在技术研发、项目资金和人力
投入上给予优先保障、提供优惠条件并共享优势资源。
    (五) 合作机制
    为了保证项目合作有效开展,三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协调机制。
    1、建立由三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
题,确保本协议的落实。
    2、建立工作小组衔接制度。成立由三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小组,
负责具体合作事宜的合作和日常沟通联系。
    (六) 商标的使用
    三方必须严格遵循商标管理制度和要求,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
利用协议方的企业名称、商标从事与协议方的技术和业务联系。需要使用协议方
的企业名称和商标进行业务联系洽谈的,必须事先以书面材料向对方通报,并经
协议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叁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因本协议是各方合作的开始,故暂时无法预计
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3-
    (1) 有利于公司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佛山燃气是广
东省乃至华南地区地级市中最具实力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以“创建中国城市燃
气企业的典范”为愿景,积极响应并践行佛山市“互联网+”行动计划,率先在
国内及燃气行业内开展“智慧燃气”建设开发,以实现“互联网+”的企业战略
转型发展,提升佛山市的燃气安全运营水平。金卡股份与其合作,将利用各自优
势,共同实现智能燃气表在佛山地区的普及应用,并助力佛山燃气业务管理的“互
联网+”转型。
    (2) “智慧燃气”是一项具有高技术含量的综合性项目,此次三方强强
联合推进,随着项目的不断纵深推进,将为构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智
慧城市”基础设施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形成高效便捷、无处不在的信息服务,建
设全程全时的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智慧佛山”再上新台阶,有效提升广大市民
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 有利于推进完善公司NB-IoT智慧燃气解决方案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此次与佛山燃气、中国电信合作,选取试点区域,有利于对公司产品的性能及技
术进行验证,可收集和获取用户使用反馈的信息与数据,在实际应用和反复试验
中,加快公司NB-IoT智能燃气表技术升级和完善进程。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实施的具体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正在履行中
         《合作框架协议》
2        与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正在履行中
         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        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15年8月18日       正在履行中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        与杭州瑞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正在履行中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4-
5     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浙 2016年12月15日      正在履行中
      江卓见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
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