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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29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核心骨干员
工提供首次购房的经济支持,既可以缓解员工首次购房的经济压力,也能稳定核
心人才队伍,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和福利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合计借款额度每年(自然年)不超过 2000 万元,不损害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
房借款管理办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倪一帆                  刘杰                    詹志杰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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