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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24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7-093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0 日—2017 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0 日 15:00—2017 年 9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4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金乔街 158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 述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金卡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表决事项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打钩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3)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 2017 年 9 月 5 日 16:30 前
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芳芬
    电话:0571-56615623
    传真:0571-5661562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金乔街 158 号
    邮政编码:310018
    2.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期
间,请勿录音、拍照、摄像。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349”,投票简称为“金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放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卡智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持股数量: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表决事项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目可以打钩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
        案》




  说明: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