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公告2017-08-24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7-089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卡智能”)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情况进行了预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根据2017年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17
年公司和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万元。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和宁夏长合天然气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长合”)存在关联关系,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需追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2017年 截止2017年6
关联交 追加预计 追加后2017
关联交易 度预计关 月已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关联交易 年度预计关
类别 联交易金 生的关联交
原则 金额 联交易金额
额 易金额
向关联方 宁夏长 公司向关联方 市场价 2.70 47.30 5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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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 合 销售燃气表
品、商品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 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05461255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场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银西一号路以北、镇北堡林草实
验厂用地已南、以西
法定代表人:孔令贤
注册资本:2860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20日 至 2022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零售;天然气汽车加气;天然气施工工程管理咨询;天然
气的技术开发及应用;机电零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应收账款
31,153,390.78 3,457,587.24 27,695,803.54 8,363.547.09 589,469.46 15,3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宁夏五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应收账款
31,072,884.45 4,445,154.99 26,627,729.46 2,389,303.15 -1,068,074.08 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宁夏长合2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宁夏长合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宁夏长合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宁夏长合销售燃气表,均属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双方遵
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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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宁夏长合发生交易往来,系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
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交易价格。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宁夏长合原本存在的购销业务的延续,系属于公司日
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
司全年的交易相比金额较少,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
情况,经过认真地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询问
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该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按照一般市场经
营规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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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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