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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5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7-10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于 2017 年 9 月 4 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何国文先生主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原3名激励对象杨翌、吴江林、王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取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321.8万股
调整为290.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3人调整为150人,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不作调整。以上调整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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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17年9月4日为授予日,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290.8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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