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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9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候选人王喆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了解王喆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晓燕                  刘杰                            詹志杰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