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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
况,经过认真地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关联交易议案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股东
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该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按照一般市场经
营规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晓燕                    刘杰                            詹志杰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