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7-121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卡智能”)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情况进行了预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根据2017年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17
年公司和重庆合众慧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慧燃”)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公司董事王喆担任重庆
慧燃董事,公司和重庆慧燃存在关联关系,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需追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2017年 截止2017年9
关联交 追加预计 追加后2017
关联交易 度预计关 月已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关联交易 年度预计关
类别 联交易金 生的关联交
原则 金额 联交易金额
额 易金额
1
公司向关联方
向关联方 销售物联网采
重庆
销售产 集器、WTCU模 市场价 0.00 500.00 500.00 0.00
慧燃
品、商品 块、集中器、
手持机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 重庆合众慧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9CWL0M
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南岸区南湖路4号3楼
法定代表人:齐研科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14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智能燃气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与销售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与集成;
电子信息及信息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楼宇自动化产品研发、销售;网络规划与集成服务;燃气及IT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燃气设施设备、厨房用具、安防产品、日用品、
工艺品、卫生间用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保险销售
代理(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代理、发布广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应收账款
22,487,683.28 2,056.989.01 20,430,694.27 2,753,096.70 430,694.27 536,50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王喆担任重庆慧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重庆慧燃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慧燃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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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重庆慧燃销售物联网采集器、WTCU模块、集中器、手持机,均属于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交易价格。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重庆慧燃发生交易往来,系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
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交易价格。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正常所需,是合
理、必要的,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
情况,经过认真地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询问
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关联交易议案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股东的
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该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按照一般市场经
营规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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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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