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受让浙江天信超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受让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决策合法、合
规,符合《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整合流量计业务,降低管理成本,发挥协同
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晓燕 刘杰 詹志杰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