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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一帆)2018-03-29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倪一帆)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年度,本人任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1日。本人在2017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
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7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倪一帆          11           11            0           0             否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3 次,实际列席 3 次。
       本人对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内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
审阅,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7 年度任
职期间内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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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
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时间                                                                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1   2017.3.15   见:                                                        同意
                   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2   2017.3.27   见:                                                        同意
                   2. 关于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1.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
                      见
   3   2017.4.11   5.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7.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9.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拟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1. 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   2017.7.6    1.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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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1. 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   2017.8.23   3.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6.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6   2017.8.30   见:                                                      同意
                   1. 关于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7   2017.9.4                                                              同意
                   1.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内部专项审
计报告等报告,指导公司的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
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运营管理
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情况,通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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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媒体信息等多种渠道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
决策的进展情况。

   五、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 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
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倪一帆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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