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3-29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金卡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
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金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了1,5000
万元的授信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8,255.48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天信仪表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了1,3000万元的授信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630.84万元。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958.9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
担保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杰 詹志杰 徐晓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