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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0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
年9月23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
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
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 推荐人应在2018年9月4日前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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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董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公司董事会根据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并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本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
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   董事任职资格
   1、 非独立董事之资料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
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器满未
逾5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限期未满的;
  (7)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8)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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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
   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2)     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4)     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
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择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
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a.    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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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c.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d.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e.   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f.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g.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 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
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条件。
   2、 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3、 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2018年9月4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芳芬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56615623
   联系传真:0571-56615621

                                                                       4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乔街158号
邮政编码:310018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5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推荐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                     (可附页)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特别是在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

况、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

经验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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