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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8‐080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杨斌先生出差,根据《金卡智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喆女士主
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7,295,6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27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327,7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61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5,967,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6636%。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258,3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25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2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235,11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2465%。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
行了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07,295,6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58,33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郑寰律师、田智玉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