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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8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杨斌先生出差,根据《金卡智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朱央洲先生
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22,668,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86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1,313,5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6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1,354,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254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3,699,1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8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2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690,14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7.8473%。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斌先生、王喆女士、仇梁先生、张宏
业先生、朱央洲先生、唐昊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上述 6 位非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
的 3 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杨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王喆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王喆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仇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仇梁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宏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张宏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朱央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朱央洲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唐昊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唐昊涞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迟国敬先生、凌鸿先生、李远鹏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上述 3 位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 6 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迟国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迟国敬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凌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凌鸿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李远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李远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冬林先生、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上述 2 位监
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何国文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余冬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余冬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王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231,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8.45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62,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89.8021%。
   因此,王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郑寰律师、田智玉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