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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7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智能”或“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工程”)发行的“浙江金卡高科
技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8 金卡 E1,债券代码:117114.SZ)自 2018 年 8 月 16 日进入换股期,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近日,公司接到金卡工程通知,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金卡工程可交换公
司债券已累计完成换股 6,4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金卡工程因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4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换股情况
   1、股东累计换股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换股方式               换股期间            换股数量(股)
                                                                                 本比例

金卡工程   “18 金卡 E1”换股   2018/08/16-2019/2/19          6,408,000          1.49%

   2、本次换股前后金卡工程持股情况

                                本次换股前持股情况                本次换股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17,732,780         27.42%        111,324,780       25.93%

           其中:无限售条
金卡工程                     117,732,780         27.42%        111,324,780       25.93%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1
         件股份

   注:金卡工程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32,400,000 股登记在可交换私募债券质押专户,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本和对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换股
后,可交换私募债券质押专户尚余股份 25,992,000 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金卡工程本次换股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股的债券持有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换股后,金卡工程持有本公司股份 111,324,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3%。本次换股不影响金卡工程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
变化。
   4、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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