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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7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母公司
利润表中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31,504,899.4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150,489.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73,954,312.57 元,公司 2018 年年末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34,596,027.29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
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
投资回报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429,149,83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现
金红利 214,574,916.50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余下
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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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
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
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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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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