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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0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审
批权限及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公司对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