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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公司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鉴于
公司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合作多年,且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

体实力、服务意识和项目收费等各个方面均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我们认可继续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在遵守上市规则审议及披露
程序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