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在遵守上市规则审议及披露 程序的前提下,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