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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鸿)2021-04-27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凌 鸿)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凌鸿            6            6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阅,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
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时间                                                            类型

  1       2020/4/2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



                                         1
                   见:

                   (1)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
                   立意见

                   (8)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2      2020/8/20   见:                                                        同意
                   (1)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       2020/9/7                                                               同意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4      2020/12/7   见:                                                        同意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对提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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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审议的各个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及资金管理等运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会计师
事务所年度审计进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重要研发
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积极的建议,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未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涉及事项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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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凌   鸿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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