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金 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在遵守上市规则审议及披露程序 的前提下,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