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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4-18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订:
                   原条款                                      修改后
第二条 ……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第二条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登记……                                      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
司的股份:                                    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股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需。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个月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董事会应当收回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
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卖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原条款                                         修改后
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股东大会在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      的担保;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
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的同意。……                                    关股东的同意。……
第五十条 …….                                  第五十条 ……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议公告前,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过:                                            ……
……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
……
第七十九条       ……                           第七十九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
                                                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
                   原条款                                       修改后
                                             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   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权等股东权利。                               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
权利。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即行表决前,应当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
股东有利害关系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   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
计票、监票。                                 得参加计票、监票。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不得担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不得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
百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    一百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
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原条款                                       修改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
                                             东、实控人单位代发薪水。
第一百六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六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真实、准确、完整。                           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1 年,可以续聘。                             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
年 4 月修订)》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