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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9-09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1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
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聘用、雇佣或劳
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