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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鹏飞: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0)04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6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
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未能出席,经公司董事会选举,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徐传生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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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
156,212,5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76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184,53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6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2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共计1人,代表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6,212,5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56,184,5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21%;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燃、杨斌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