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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鹏飞: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2-05-09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2)04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房小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房小红女士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2 年 5 月 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22 年 5 月 8 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860,368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收到房小红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截止 2022 年 5 月 8 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到期,房小红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4,24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2.2.17         6.75          59,400      0.0106
 房小红           集中竞价     2022.2.23         8.01         688,800      0.1226
                  集中竞价     2022.4.13         7.87        3,492,900     0.6215
           合计                    --             --         4,241,100     0.7547

    (1)减持股份来源:2021年6月11日,房小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张京豫
先生及齐昌凤女士向房小红女士转让公司股份28,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5.01%,并于2021年7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2022年2月17日,房小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9,400股,减持股
份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106%,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于2月18
日披露了《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号)及《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自上述公告及报告书披露后,房小红女士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4,181,700股,占总股本的0.744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房小红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160,000       5.01   23,918,900         4.26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事
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房小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房小红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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