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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鹏飞: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号:(2022)116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2,863,279 股变更为 562,748,279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8 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
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

    2、申报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之工作日 9:30-11:
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校娜

    联系电话:0755-84190977      传真号码:0755-84160867

    邮政编码:518038

    电子邮箱:zhangxiaona@huapengfei.com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