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号:(2023)069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鹏飞 股票代码 30035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渝淇 电话 0755-84190988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 办公地址 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电子信箱 ir@huapengfei.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6,212,942.37 182,769,623.67 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869,984.27 -19,699,310.64 3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8,820,731.73 -24,086,830.20 21.8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9,856,437.14 -47,997,719.63 16.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2.30% 0.68% 1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71,713,717.83 1,716,451,874.39 -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89,497,995.92 801,401,525.46 -1.4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 末普通 31,794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股份的股东总数 0 股股东 数(如有) (如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称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京豫 境内自然人 15.71% 88,364,325 66,273,244 质押 44,000,000 张倩 境内自然人 3.86% 21,704,016 16,278,012 郑志钱 境内自然人 3.74% 21,020,000 0 吴建克 境内自然人 2.06% 11,567,955 0 齐昌凤 境内自然人 1.32% 7,449,975 5,587,481 陈建聪 境内自然人 0.62% 3,500,000 0 马原圃 境内自然人 0.59% 3,330,000 0 杨阳 境内自然人 0.57% 3,232,022 3,153,099 冻结 3,153,099 李长皓 境内自然人 0.47% 2,630,000 0 夏昱 境内自然人 0.45% 2,539,800 0 1、公司股东齐昌凤为张京豫配偶,张倩为张京豫、齐昌凤之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2、公司股东张光明、张超与张京豫为兄弟关系。 致行动的说明 3、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股东郑志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90,000 股外,还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73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1,020,000 股。 2、公司股东李长皓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00 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 保证券账户持有 2,63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630,000 股。 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3、公司股东夏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58,100 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况说明(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381,7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539,800 股。 4、公司股东刘华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55,500 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02,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357,7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分别为: (1)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 万元在杭州与上海大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华鹏飞物流科 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持股 60%; (2)公司以自有资金港币 100 万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華鵬飛(香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 日在香港特别 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公司持股 100%; 2、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合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名等相关事项, 2023 年 7 月 1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华合碳科技有限公司。 3、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受经济下行等诸多因素影响,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泰鸿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启动业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会议审议同意停止该子公司运营,并对其进行清算注销。 4、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放弃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 受让权,原股东吴勇(持股 44%,实缴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黄玥渼(持股 5%,实缴注册资本 24.78 万元),分别 将其名下所持的全部华源鸿股份以 110.00 万元、24.73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菲斯特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完成 后深圳市菲斯特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9%。以上变更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完成,变更后公司仍持股 51%。 5、因公司与李长军、杨阳就关于业绩承诺事项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李长军、 杨阳作为申请人申请撤销业绩补偿的承诺,仲裁涉及金额约为 54,147 万元。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送达的(2022)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 0189 号裁决书。根据裁决,李长军、杨阳应向公 司支付 2018 年度的补偿款金额人民币 6,803.05 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 600.83 万元。公 司将持续关注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作为原告,于 2017 年 6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胜涛等八名被告回购公司持有的苏州赛富科 技有限公司 16.43%股权(赎回对价 5,4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年收益(1,080 万元),共计 6,480 万元。判决被告高胜涛 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 5,400 万元及相应收益,被告高胜涛付清上述款项后受让公司持有的赛富科技 16.43%的股权; 除被告高胜涛外其余七名被告应分别按相应比例就上述被告高胜涛的付款义务向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截止本报告期 末,公司累计收到股权回购款及相应收益 4,706.07 元。除本案已经执行到位的金额外,未发现执行人高胜涛、陈安明可 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无法继续,需等待恢复执行条件成就后继续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042 号、(2020)099 号、(2023)018 号。公司 将持续关注案件判决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鉴于一 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且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94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且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 标,公司作废相关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86.7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双方根据各自在相关行业的资源与优势,双方愿意在推动无人机应用、工业升级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 愿意在推动智慧物流和产城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四川创新社会发展与管理研 究院就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按照政产学研用投营协同创新机制,在新一代智慧社 区治理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全国范围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城区低效土地再开发、物业管理服 务、闲置资源盘活、养老服务及相关配套便民服务设施改造运营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深 圳市深中润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就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致力于“绿色节能+健康 低碳+智慧人居”的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社区建设,包括不局限于新建建筑的智慧楼宇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现有物业及老 旧社区的综合整治改造、闲置资源盘活、养老服务及相关配套的便民设施改造运营及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 进行战略合作。 3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于公司与四川创新社会发展与管理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深中润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75 号、(2021)082 号、(2021)125 号、(2022)001 号、(2022)002 号。上述协 议仅为双方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