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或“公司”,曾用名“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
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蒙草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蒙草生态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1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76,84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 17.6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1.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5,488,376.84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484,511,614.4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到位,并由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6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38,313.8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等)共计 1,627.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1
序                             募集后承诺投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节
            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状态
号                               资金额                    净额     余金额
   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
 1 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2,400.00        7,846.14       -       0.00    已完工
   工程(一~六标段)
   金湖银河景观工程第一标
 2                                  8,800.00          8,800        -       0.00    已完工
   段
   呼市园林局 2014 年第一批
 3 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道路          3,951.16        2,341.68   17.75   1,627.24    已完工
   绿化工程
   包头市昆河上游 110 国道至
 4 水库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4,600.00        3,805.75       -       0.00    已完工
   一标段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甲方要
 5                                  3,700.00         520.24        -       0.00
   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                                                           求已停建
 6 补充工程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       0          0     不适用
            合计                   48,451.16       38,313.81   17.75   1,627.24

     注 1: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2014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包头市昆河上游 110 国道至水库段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一标段、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除支付应付账款外,不再进行投入。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315.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差异为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道沿线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包头市昆河上游 110 国道至水库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应付账及银行利息、手续费。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约、合
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采
取控制采购成本、节约募投项目管理费用,从而节约了项目投资。

     2、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部分工程使用的物料,例如苗木等,公司进行集
中采购。呼市园林局 2014 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部分苗木

                                               2
集中采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
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呼市园林局 2014
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道路绿化工程节余募集资金 1,627.24 万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实施
完毕并将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活动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
债券等交易;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建设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
                                      3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募投项目呼市园林局 2014 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道路
绿化工程已建设完毕,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次蒙草生态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夏荣兵




                              孔祥熙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8 年 12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