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7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
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1 号)
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376,844.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7.6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9,999,991.28 元 , 扣 除 承 销 机 构 承 销 费 、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14,500,000.00 元,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5,499,991.28 元划转至公司在内蒙古银
行呼和浩特盛乐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19101201090112561 的账户。
此外减除保荐费用 5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88,376.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11,614.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5]第 1156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2015 年 12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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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044.08 元。
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资项目
(元)
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道沿线生
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
中国建设银行股 呼市园林局 2014 年第一批园林绿化
份有限公司呼和 工程-呼杀路道路绿化工程
15050170663600000017 2044.08
浩特锡林南路都 包头市昆河上游 110 国道至水库段
市支行 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
绿化一期工程
注: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道沿线生态环
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六标段)”、包头市昆河上游 110 国道至水库段综合治理
工程施工一标段、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绿化一期工程除支付应付账
款外,不再进行投入。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315.61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亦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呼市园林局 2014 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杀路
道路绿化工程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
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27.24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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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南路都市支行开立专户(15050170663600000017)内的资金余额
为 2044.08 元(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44.08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
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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