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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5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取消、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16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村生盖营巷蒙草集团种
业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召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 与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4 人 , 代 表 股 份

                                   1
370,188,5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07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65,055,661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22.75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132,9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200%。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率 低 于 5% 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合 计
56,230,0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05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
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
意56,170,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9%;反
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56,170,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9%;
反对 5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12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0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56,170,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9%;
反对 5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459,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22 %;反对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
意18,500,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16%;反
                              3
对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关联股东徐永丽持股37,670,015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4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695,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564%;反对3,493,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安琪、刘雅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
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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