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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草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4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了解并审阅了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针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为公司
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
计,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
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曲   辉 __________________



        白媛媛 __________________



        宫艳君 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