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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积极、有效履行
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责,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
认真审核监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1、《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

                                                   6、《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 2022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7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2022 年 8 月 29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14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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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12 月 13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积极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听取了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战略的讨论,了解了重要决策

形成过程,掌握了经营业绩情况,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运作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
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优先股等情况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了相应地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
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有效
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变更会计政策、关联交易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
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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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
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2 年度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自愿、公
平、合理的原则,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
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关于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
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的项目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其业务开展、日常经营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为其提供担保。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日常业务
运作及发展。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在确保规
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担保,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 防止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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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信息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
或通过他人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
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诚信、勤勉、

忠实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

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

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

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监督。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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