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
专业优势,关注公司整体运营和财务状况,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和建议。董事准
时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历次会议,规范、科学地进行决策,围绕年度内相关事项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行使董事权利,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过敏性疾病诊断及治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
科技生物制药企业,在我国脱敏治疗市场具备领先地位,并逐步推动在干细胞、
天然药物、医学人工智能等其他领域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
包括粉尘螨滴剂(国药准字S20060012,商品名:畅迪)、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
下滴剂(国药准字S20210001,商品名:畅皓)、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
(国药准字S20080010,商品名:畅点)、屋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国药准
字S20190022,商品名:畅点II)。
“粉尘螨滴剂”用于粉尘螨过敏引起的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哮喘的脱敏治
疗;“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用于点刺试验,辅助诊断因粉尘螨致敏引起
的I型变态反应性疾病,为粉尘螨滴剂配套体内诊断产品。“屋尘螨皮肤点刺诊
断试剂盒”属于体内诊断试剂,用于点刺试验,辅助诊断因屋尘螨致敏引起的I
型变态反应性疾病,与“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互为补充,可以满足更
多过敏性疾病患者的变应原检测需求。
1
公司新产品“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于2021年1月30日获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商品名:畅皓,药品批准文号:国药
准字S20210001,适应症为:本品是一种变应原提取物,作为特异性免疫治疗用
于经过敏原检测为黄花蒿/艾蒿花粉过敏引起的变应性鼻炎(或伴有结膜炎)的
成年患者。2021年3月,公司完成了“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GMP符合
性检查的现场检查工作;4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了该药品的
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浙2021第0025号);5月,公司开始向医药商业
公司(医药经营企业)发货该药品。
(二)主要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7,691,606.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9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991,284.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8%。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历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
1 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月 21 日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3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2
第十次会议 月 8日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7 日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4 2021 年 5
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月 31 日
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变应原点刺液原液技术改造项目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8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第十三次会议 月 26 日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6 3、《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10 月 26
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日
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股东
1 2021年5月19日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2021年第一次临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2021年11月16日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时股东大会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
内控、薪酬激励、董事与高管任职资格、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
的战略发展明确了正确的方向。
2、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续聘会计
4
师事务所等专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其
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就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进行了沟通,
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认为公司现有
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
自的工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
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
公司现场调研等接待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
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报告期内,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较圆满,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
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公司制度情况
5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相关
制度及运作机制,规范治理,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分别经
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认真自觉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要求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
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
公司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2022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
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
性。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本市场平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
6
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提升公司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
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
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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