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1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楚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楚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楚天华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银行授信,楚天华通作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为楚天华通提供担保。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曙萍:
曾江洪:
贺晓辉:
黄忠国: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