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楚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3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楚天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486 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4,000
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
中,按照市场化竞价情况,以“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以“价格优先、
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 70%,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
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
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存续期
内票面利率固定不变。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票面利率询价区
间为不超过 3.00%(含 3.00%),投资者需在上述票面利率范围内进行申报。在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中,按照市场
化竞价情况,以“申报票面利率优先”原则确定发行票面利率,以“申报票面利
率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可转
债数量、金额。
    经核查,公司本次相关授权和发行对象、发行票面利率和发行数量的确定原
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符合公司的发行实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相关授权事项和发行对象、发行票面利率和发行数
量的确定原则。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曙萍:


     曾江洪:


     贺晓辉:


     黄忠国: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