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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科技:关于取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的公告2021-02-22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 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
                   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天科技”)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
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的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取消本次发
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及实施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履行程序及核准情况
       根据楚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为:楚天科技向楚
天投资、澎湃投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楚天资
管 89 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同时,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不超
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募集资金不
超过 34,000 万元,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方式募集资金
不超过 6,0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10 日,深交所下发《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
核函〔2020〕030010 号),审核同意楚天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2020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长
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86 号),同意楚天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注册申请。其中,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4,000 万元、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及后续实施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楚天科技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
成后,楚天科技合计持有楚天资管 100%股权,楚天资管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受理楚
天科技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向交易对手方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 39,883,531 股股份、向湖南澎湃股权投资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1,305,279 股股份,共计发行 61,188,810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61,188,810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上述
股份发行后楚天科技总股本为 529,076,173 股。
       楚天科技已按照交易方案、《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分批向
楚天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20,000 万元,现金对价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
情况
       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政策及市场环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募集
配套资金的授权,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并相应调减配套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调整后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用途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1       向交易对方楚天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20,000
  2        用于偿还标的公司子公司楚天欧洲的并购贷款                  12,000
  3        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费用                                 2,000
                            合计                                     34,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交易情况及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
行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除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并相应调减配套
募集资金规模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经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6 月 8 日,楚天科技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框架内,根据法律法规及政
策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交易具体方
案、相关交易协议等协议和文件进行调整、补充或完善。
    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方案
调整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调整,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
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
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
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
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
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
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取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不属于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综上,楚天科技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安排,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
集资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
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资本市场政策及融资环境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基
础上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
案的重大调整。
    2、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取消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
金并调减配套募集资金,是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政策及市场环境,公司经过审
慎分析后作出的理性决策,除取消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事项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取消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不属于新增或调整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对
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3)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本次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的事项。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方案
中的发行方案调整事宜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楚天科技取消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
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召开股东大会重
新审议。
    2、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楚天
科技已就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发行方案调整事宜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
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楚天科技取消发行方案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暨调减配套募集资金安排,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本次
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取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配套资金的核查意见;
    6、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科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取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