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楚天科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公司”)2022 年 5 月 1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同意聘任唐岳为公司总裁兼 CEO、曾凡云为公司执行总裁兼国内销服
总裁、周飞跃为投资与发展总裁、肖云红为财经总裁、周婧颖为人力与行政总裁、
蔡大宇为国际销服总裁、田连族为制造交付总裁。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提供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审阅,认为: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务。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简历


    1、唐岳: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
制药装备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湖南省劳动模范”、
“湖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第七届湖南省十大杰出经济人
物”、“湖南省优秀企业家”、“长沙市优秀专家”等称号。曾任湖南省浯溪机器总
厂副厂长,长沙楚天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楚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 CEO,楚天投资董事长、楚天源创董事长、楚
天思优特董事长、楚天华兴董事、楚天微球执行董事。
    唐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92 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控股股东
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曾凡云:男,196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宁乡县工商联(总商会)常委、中国药科大学、中南大学客座教授。曾
任中南制药机械厂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楚天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总经理,长沙楚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沙楚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兼国内销服总裁,楚天飞云董事、楚天源创董事。
    曾凡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2.88 万股,系控股股东长沙楚天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3、周飞跃:男,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冷水滩机械厂副厂长,楚天包装机械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楚天包装技术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沙楚天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与发展总裁,楚天机器人执行
董事、楚天资管执行董事、楚天华兴董事、楚天思优特董事、楚天思为康董事、
湖南佑立董事。
    周飞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3.8684 万股,系控股股东长沙楚天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4、肖云红:女,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长沙市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曾任湖南动力集团财务主管,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事业公司财务
主管。2010 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经总裁,楚天华
兴董事、楚天思优特董事、长沙彼联楚天董事。
    肖云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 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婧颖:女,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曾被评为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
动组织工作优秀个人”;“湖南省医药行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获中国企业传
媒联盟网“第二届中国企业传媒最佳主编奖”。曾任楚天包装机械办公室机要员、
《楚天人》报主编,楚天有限董办主任、《楚天人》报总编、行政总监。现任公
司人力与行政总裁。
    周婧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 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蔡大宇:男,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2006 年 9 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产品线总
监、中央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公司国际销服总裁。
    蔡大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田连族: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2004 年-2012 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勘测工程师、
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等职务。2012 年-2015 年,就职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楚天冻干技术事业部项目经理、总装车间主任、冻干技术事业部总经理
助理等职务。2015 年-2018 年,就职深圳市铁汉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入
职楚天先后担任公司 ROMACO 对接技术部总监、采购与供应部总监、项目经营部
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制造交付总裁。
    田连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