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4-07-07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章程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于2014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从6480万股增加至9720万
股,注册资本由6480万元增加至9720万元。由于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发生变
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述内容对《公司章程》中部
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
【2014】19号)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2014年7月修订)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QUITETONE           英文全称:GUANGDONG QTONE EDUCATION
        EDUCATION CO.,LTD                       CO.,LTD.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20万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80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720万股,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
  4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出售资      (十三)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
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      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
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      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                        额超过 3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300 万元;                             过 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 万元;                           超过 300 万元;
     上述 1 至 5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上述 1 至 5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6、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     6、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
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      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
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      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已按前述规定履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已按前述规定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     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
    计算范围。                               计算范围。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会决定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年末净资产 1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   (十七)审议批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
    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
    大会审议。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
    事项。                                   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大会审议。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6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资产 10%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资产 10%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超过 3000 万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超过 3000 万元;
    其他担保情形。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     供的担保;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其他担保情形。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
    之二以上通过。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
                                            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7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的股份总数。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8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股东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包括提供网络形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技
    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9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及其附件经股东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及其附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于公司股票公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另需及时报中
    开发行上市后正式施行,另需及时报中山 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