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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7-07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729.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承诺使用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全网多维家校互动教育服务平台研
  1                                          4,194.96            105.90
         发与运营
  2      家校互动业务拓展及深度运营          7,799.61            623.85
                    合     计               11,994.57            729.74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7月4日出具了《关于广
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
会专字[2014]G14000980085号),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
审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29.7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29.74 万元,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29.7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朝红


吴坚强


刘 杰




                                                      201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