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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4-08-08  

						股票简称:全通教育           股票代码:300359       公告编号:2014-047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3]1649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4,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88,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25,845,445.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642,554.8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16日
出具“广会验字【2014】G1400098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采取专户
存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年2月1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
行”) 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2014年7月17日,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广东环球汉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汉源”)、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以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2014年7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北京彩云动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云动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以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专户银行三方协商同意,在原《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专户银行以定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
  (一)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为2011017229000001327,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将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2,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定期存
单所产生的存款账户视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民生证券与专户银行继续履行原协
议中规定的监管义务。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存入金额
   存入方式                              账号(存单号码)           存单期限
                   (万元)
                               2011017214000000514 ( 存 单 号 :
   定期存款         500.00                                          三个月
                               810000526 )
                               2011017214000000514(存单号:
   定期存款        1,000.00                                         三个月
                               810000527)
                               2011017214000000514(存单号:
   定期存款        1,000.00                                         三个月
                               810000528)
    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或提前支取的,将及时转入原协议约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专户银行。公司定期存单不得
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二)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44001780318053001898。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将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定期存单所
产生的存款账户视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民生证券与专户银行继续履行原协议中
规定的监管义务。
   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或提前支取的,将及时转入原协议约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专户银行。公司定期存单不得
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球汉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11017219000004225;公司全资子公司彩云动力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001780
318053002176。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定期存单所产生的存款账户
视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民生证券与专户银行继续履行原协议中规定的监管义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或提前支取的,将及时转入原协
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专户银行。公司
全资子公司定期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二、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不得直接支取,也不得转入原协议约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若需提前支取该笔存款,
须事先通知专户银行及民生证券,并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

    三、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具定期存单账
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专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协议生效后,构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