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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敏)2017-04-2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
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任职期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
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7次,亲自
出席7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会议议案均未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此外,本人还在本年度列席
了1次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
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2016年4月11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2016年8月19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6年8月23日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事项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
    3、2016年9月1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2016年10月12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
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组织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6年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及审计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3、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各项培训,通过不断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6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听取公司关于
经营管理工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形势政策、市场行情变化
等情况,利用个人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规
范运行进行督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
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敏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