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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伟明)2017-04-2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伟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2
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
尽责,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6年3月14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参
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参与投资在线教育产业基金的议案》
    (4)《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6年4月11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2016年8月19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6年8月23日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事项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
    4、2016年9月1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2016年10月12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
常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及财务状况等,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
的战略布局,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3、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常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对公司法律事务提出了一些专
业意见。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的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
司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伟明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