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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军)2017-04-2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6
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8次,亲自出席6次,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认为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此外,
本人还在本年度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6年3月14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参
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参与投资在线教育产业基金的议案》
    (4)《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6年4月11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2016年8月19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16年8月23日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事项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
    4、2016年9月1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2016年10月12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关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
公司经营、内部控制、薪酬体系等方面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本人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
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规范运营工作、财务会
计基础工作、现金分红决策及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除事先对公司介绍
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外,本人尽可能抽时间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
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
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 军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