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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该
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叶伟明 ______________


罗 军 ______________


赵 敏 ______________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