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关于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17-061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针对公司签订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
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未达到《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规定“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披露标准的合同,公司拟定了自愿性披露标
准。
公司拟定自愿性披露标准如下: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
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金额单次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以及金额不到
3,000 万元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对于达
到上述标准,公司已经以其他形式披露过的合同将不再重复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