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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2018-04-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通教育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国仁                   联系电话:010-8512786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娟                     联系电话:010-8512772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募集资金 2016 年 12 月底已经
                                          使用完毕,并且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
                                          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2017 年 8 月 17 日,全通教育实际控制
况                                     人陈炽昌先生及林小雅女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
                                       政处罚决定书》,经广东监管局调查认
                                       定,陈炽昌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以大
                                       宗交易方式转让 1,100 万股给许某,许
                                       某账户实际由陈炽昌、林小雅共同控
                                       制使用,资金主要由陈炽昌和林小雅
                                       提供,因此许某账户持有的 1,100 万股
                                       “全通教育”股票实质上是为陈炽昌、
                                       林小雅代持。2017 年 2 月 20 日,许某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 675 万
                                       股“全通教育”股票;2017 年 3 月 28
                                       日,许某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 390 万股“全通教育”股票。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许某账户持有 35
                                       万股“全通教育”股票。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期间,许某
                                       账户持有的“全通教育”股票未发生
                                       变动。2017 年 9 月 20 日,为落实整改
                                       要求,消除代持情形,经请示监管部

                                   2
                                       门同意,许某账户持有的“全通教育”
                                       股票 35 万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回
                                       至陈炽昌的账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许某账户未持有“全通教育”股
                                       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14-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6 年上市公司监管处罚案例及
                                       关联交易规范要求解读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3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施
    1.公司 5%以上股东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公司 5%以上股东规范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公司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
                                         是        不适用
 及锁定承诺
    4.公司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
                                         是        不适用
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6.公司董事、高管关于稳定股价
                                         是        不适用
预案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承担
公司可能的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         是        不适用
积金及其带来的损失的承诺
    8.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致发行
                                         是        不适用
人及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的承诺
    9.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致公司        是        不适用
                                     4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损失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仁




                      李娟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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